郑庄公在位时候,受到以卫国为主要撺掇者,集宋、鲁、陈蔡等五国攻击。当时郑庄公面对五国联军不慌不忙,在朝堂开敌情分析会时候,大臣都有点心慌。而庄公说,卫国州吁属于杀了他哥篡位,国内群众不服气,所以只是想通过一场战争转移国内群众视线。只需要派出一队兵马,诈败而归,卫国一定退兵。
鲁国呢,不过是收了卫国的礼,装个样子罢了,也不会跟咱们玩命。而陈国和蔡国兵少将寡,跟咱们离的近,又没什么仇怨,不足为惧。
真正想要玩命的,只有宋国。
因为宋殇公的国君之位本来不该得,是他叔叔宋穆公没传给儿子公子冯,却传给了这个大侄子。本该继承国君之位的公子冯逃到了咱们郑国寻求政治避难,所以宋国真正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把公子冯杀了。咱们只要告诉他公子冯不在新郑,他们一定不会围攻新郑。
果然,事实正如郑庄公所料,五国联军顷刻间土崩瓦解。
后来宋国发生内卷,太宰华父督看上了孔父嘉的一个小老婆,就满世界散布谣言说孔父嘉要造反。尽管宋殇公极力维护,告诉国人要不信谣不传谣,但华父督还是带着人将孔父嘉满门杀死。其中幸存的一支逃到鲁国,就是孔子的祖先。
宋殇公当然大怒。华父督一不做二不休,就将宋殇公也宰了。
除掉了国君和死对头,国家得有人执掌啊,这时候就想起来在郑国政治避难的公子冯。
郑庄公和华父督一起,安排了一次重要会盟,邀请鲁、齐这些大国并周边小国,发布联合声明,承认公子冯的合法地位,就跟现在的承认独立差不多。
其实你国家怎么着,跟别人没多大关系。来参加会盟,大车小辆的不少费油钱,没点好处谁来呀。而当时的华父督只不过是一个朝臣,人家可以不给他面子。郑庄公当时风头正劲,情况大不一样。
所以有了郑庄公主持,再许诺他们一些好处,这才使公子冯顺利上位。不过呢,也就此给宋国留下一屁股外债。
想赖账那是不现实的,虽然当时打的条子,但是盖着大印,按了手印,不承认的话肯定进入失信黑名单,坐飞机高铁可就麻烦了。
所以宋庄公刚上位,就欠了一屁股外债。卖屁股当然不管用,想办法弄钱才是正道,便把目光盯向了郑国,算是以怨报德吧!
如今郑庄公死了,世子姬忽继位,是为郑昭公。
宋庄公先跟郑庄公的二儿子姬突暗通款曲,决定扶他上位。
郑国的实际权力在昭公的老师兼太宰祭仲手里。宋庄公先派人过去拍了一通马屁,把个祭仲拍的晕晕乎乎。
来而不往非礼也,在宋庄公的邀请下,祭仲决定到宋国访问。
好在宋国郑国距离不远,用现在的话就是新郑到商丘,顺着商登高速个把小时的事。那时候虽然没有高速,三两天也就到了宋国。
递上国书,该走的程序走完,欢迎晚宴那是少不了的。
待祭仲走进宴会大厅,桌上摆满了山间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桌上的酒就好几种,什么张弓林河地方名酒。
祭仲心说,到底是大国啊,接待也搞得这么有档次。
此时有人拦住,对祭仲说道,等会我们国君要亲自来陪祭大夫喝酒,所以请随行人员到偏厅饮宴。
祭仲明白,作为郑国代表团团长,宋国免不得有些人情相送。如果是一般的土特产,人手一份,就没必要回避了。既然让我单独留下,看来必有大大的好处。
哪知刚刚落座,四个彪形大汉从屏风后抢出,还没等祭仲反应过来,明晃晃的耀眼钢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只把祭仲惊的目瞪口呆。
正不知所措间,却见戏精附体的宋庄公迈着方步走进来。见此情景,沉声喝到:‘’放肆,怎敢如此对待贵客,还不给我退下!‘’
四个大汉答应一声,收起钢刀,却没出去,只是站在背后。
宋庄公不再搭理他们,对祭仲道:‘’下人粗鲁,祭大夫切勿跟他们一般见识。‘’说着看了看祭仲的衣服,又道:‘’祭大夫要不要换条裤子?‘’
这些都是我加的啊,您别信。因为那时候汉人穿衣服都是宽袍大袖,根本就没有裤子。一直到几百年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从少数民族那里引进了裤子。所以严格来说,我们现在穿的,都是胡服。至于为什么要加最后这句,就是为了表现这位祭仲贪生怕死。其实他如果学陈佩斯那句,再坚持坚持,就挺过来了。毕竟那时候郑庄公刚死,郑国还是有很强的实力的。
祭仲心里明白,今天宋庄公无论提出什么要求,都是非答应不可,否则小命难保。只是不知道究竟为了何事,对一个外国访问团团长使用如此手段。
就听宋庄公道:‘’据我观察,你们现在的国君公子忽德行不够,他做国君对你们郑国不利呀!所以寡人想帮你们郑国强大起来,咱们好唇齿相依,不知祭大夫以为如何?‘’
祭仲心道,看来今日除了答应,别无选择了。不如他提什么都应允下来,等脱身之后,再做计较。
于是定了定心神,道:‘’难为宋国国君还在为我们郑国着想,不知国君钟意郑国哪位公子?‘’
‘’我看公子突不错,凛凛一表,堂堂一躯,况且德才兼备,品行端正,实在是国君的不二人选。‘’
祭仲道:‘’宋国国君所言非虚,我也正有此意。待我回到郑国,就按国君您说的办。‘’
宋庄公哈哈一笑,道:‘’都说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不是我信不过祭大夫,实在是怕万一反悔,可就不好玩了。所以辛苦祭大夫不吝笔墨,写下个字据,也好让寡人欣赏欣赏祭大夫的书法。‘’
‘’来呀,笔墨伺候!‘’
祭仲算是明白了,自己心里这点小九九,根本就在人家意料之中。写了吧,自己当初对奄奄一息的郑庄公答应过要好好辅佐公子忽,一旦写了文书,等于被人家抓了把柄,那就是不干也得干。不写吧,眼看着这个宴会厅都出不去,就要血洒当场。
思想斗争半天,干脆一咬牙,心一狠,去他娘的,就这么干!
欲知后事,且看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