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云海不甘心道:“像前辈这等武林神话,如果能够获得更多权势财富,岂非对实力提升更有利?”
木云海不久前问过张天书,武者最在乎什么?权势?财富?女人?张天书回答是实力,也就是武力境界,攀登武学高峰,提升自身的寿命,传言陆地神仙更是在追求那传说中的逍遥自在长生不老。
李奕辰如此年轻,便臻至传说中的武学境界,目标自然是最高,不像一般的武者,自知天赋不足,便安于享乐,贪图一时快意,渴望财富权势名利等,无法免俗。
在张天书眼里,陆地神仙已经看不上凡俗之物,而有望成为陆地神仙的李奕辰自然也是如此,木云海想利用神话之名获得利益,无疑会触怒神话前辈,和找死没区别,还好前辈心胸宽广,否则方才他和木云海可能都已经死了。
事后朝廷会怎么做?
答案显而易见,他们白死,朝廷不可能追究李奕辰的责任,哪怕木云海有个州军任职的兄弟,也是如此,开玩笑,这么年轻的武林神话啊,便是域主被杀朝廷或许都要慎重以待考虑不追究,何况区区木云海?
张天书凝声道:“木兄啊,我多次和你强调,在神话前辈面前,不要有任何多余的想法,一切顺其自然,前辈说了,我们听,前辈要求,我们做,前辈点头,我们看,前辈沉思,我们不要揣测。江湖不是庙堂,武林高手的心思和朝廷官员的心思不一样,不用我们去弄明白。”
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在朝廷任职时,下属需要揣测上司的心思,若是猜错了,自己背锅,而若是猜对了,则皆大欢喜,弱小武者面对强大武者时也可以如此。
可是,普通人在武林神话前辈面前就是蝼蚁,区区蝼蚁,怎么配拥有自己的思维?怎么敢多仰视天上神仙一眼?
因此,这段时间以来,张天书反复告诫木云海,千万不要试图为了自身利益去讨好李奕辰,更不要干预李奕辰的任何生活,连打听都不要做,有什么谄媚当面行事即可,但一定不能在心中抱有任何私意。
就比如上次木云海赠送李奕辰一株黑人参,那等纯粹白给的事情可以做,但是,像今天这种心怀贪婪之意的行为,就是不自量力的找死。
张天书怕得要死,慌得一批,他如今虽然已经无法在武学上更进一步,却非常渴望活着,傻子才会冒着风险得罪武林神话。
而且,好不容易认识一位武林神话,能够当狗已经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木云海怎么敢有私心?
木云海苦笑道:“张兄你误会我了,我真心没有占便宜的想法……好吧,有一点,可神话前辈应该不会介意吧?”
张天书摇头:“愚蠢啊,方才前辈一言不合就离开,你还不懂?”
木云海背脊发凉,额头冒汗,心有余悸道:“唉——其实我是这么想的,前辈不是收下了我的黑人参了嘛,我就想着为前辈找来更多的此类天材地宝,以讨好前辈,可是,以我目前的势力,没有这个能力啊,若是能够扩展势力,想必更容易些吧?”
张天书沉下脸道:“万万不可,武林神话如果想得到什么,何须用我等蝼蚁帮忙?上次前辈之所以收下黑人参,可不是觉得那东西有用,只不过是对我们的一种赏赐而已。”
木云海看得出,张天书非常恐惧李奕辰,其实他自己也害怕,不过由于听说朝廷更强大,因此他的内心便有一丝丝侥幸,毕竟他有个在朝廷任职的亲兄弟,想必李奕辰不会轻易动他。
现在回想,木云海后怕不已,暗道自己冲动了。
其实也不怪他贪,试想一下,当某个乞丐忽然意外结识当朝圣人之后,内心难道会没有任何想法?圣人甚至都不需要说话,随意一个眼神,乞丐便能够改变人生啊。
李奕辰虽然不是圣人,却也类似于京畿重臣皇亲国戚了,而木云海自认不像乞丐那么不堪,只要李奕辰一句话,他的财富权势便能在一夜之间成倍增长恐怖提升,何乐而不为?
张天书见木云海可能还不甘心,便继续强调道:“木兄,你要知道,朝廷禁止武林高手在明面上行动,收起你的心思吧,除非前辈主动要求,否则我们就只能当作不认识前辈,更不能主动影响前辈的生活。”
木云海郑重点头:“我明白了,张兄你放心吧,最近我都没有做任何逾越之举,只是看前辈太过于平易近人,才会不自量力心生贪意,今后决计再不敢了。”
木云海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有种劫后余生之感,他此刻在深切体会到,原来人在死心作祟之下,竟然连生死置之度外却不自知,着实可怕。
试想一下,如果某个大臣敢在圣人面前表现一丝的死心作祟,这个大臣还能活命?
做狗,就要有狗的自觉,更何况,他们在李奕辰面前连狗都不算,说白了就是不配当狗。
要知道,李奕辰可是连天下盟都丝毫不惧,这简直恐怖如斯,万万要小心对待。
张天书道:“木兄,我们虽然不能有私心,却可以自保,你的那些亲戚朋友们,平时仗着你的名声嚣张跋扈习惯了,如果他们得罪了前辈,伱知道什么后果吧?”
木云海笑道:“张兄,我不蠢,自从知道前辈生活于锦州之后,我就把不懂事的人赶走了,远离锦州,万万不可能给前辈和白痴相遇的机会,金沙帮前任帮主的死因我还是明白的。”
前任金沙帮主之所以死,是因为他的女儿馋李奕辰的外貌,木云海自然知道这点,因此早已有所防备。
开玩笑,木云海的金沙帮在锦州城乃是半边天,金沙帮的少帮主都敢嚣张跋扈,木云海的亲戚儿女门自然更加狂妄,在锦州城几乎没人敢招惹,无法无天,嚣张跋扈,行事从来不考虑什么后果,毕竟出了事有木云海兜底。
可如今,锦州出了一位木云海惹不起的武林神话,情况就不一样了,木云海自然得防范于未然。
张天书点头:“那就好,但记住,千万不能暴露前辈的身份,一切顺其自然。”
“明白。”
……
这边,李奕辰自然不知道,自己的随意一个举动,便旁张天书和木云海胆战心惊胡思乱想,此刻他正被一股味道吸引住,心中掀起了波澜。
自从成为修士以来,李奕辰还的心境还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说明这股味道非同小可。
“如此香味,绝非凡品。”李奕辰悠然走在街道上,对这股味道给出了极高的评价,目现期待之意。
街道上人来人往,却没人注意到李奕辰,更听不到他说话。
李奕辰看似在悠然散步,其实身法快得吓人,普通人根本看不清,李奕辰这是在训练自己的法力控制能力。
李奕辰在说话的时候,也会刻意施展法力,尝试利用法力隔绝外界声音,这有利于他修为进步,也能增强施展法力的熟练度。
反正闲着无聊,便做一些有利于修炼的事,聊胜于无,有利无害。
李奕辰把这种情况称之为修炼状态,每次离开临江书院前往木云海府上时,李奕辰便会开启这种状态,而且在开启状态时,他的法力和灵魂还能影响周围的人,让别人看不清他的相貌,也记不住曾经看见过他。
这也是李奕辰的一点小趣味玩法,现在他自诩修士仙人,生活于世俗凡尘之中,怎么也得有点飘渺神秘感吧?
神仙游走人间,凡人自然看不清,记不住,听不到,神秘莫测,超然物外。
“有意思,味道竟然在此,缘分么。”
很快,李奕辰根据味道在醉仙居的门前停下身形,方才吸引他的那一股味道正是源自于醉仙居之中,准确的说是醉仙居的后厨。
那味道是食物之香,李奕辰集中注意力,提升自己的嗅觉,越加确定这股味道并非凡品。
也就是说,此刻,在这醉仙居之中,存在着超凡!
李奕辰眯起眼,收敛自身气息,观察着醉仙居的情况。
今天的醉仙很冷清,但是生意盈利却明显比曾经好了不少,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都算是谦虚了。
有不少客人在离开时,打包带走几盒美味佳肴,方才李奕辰正是通过某个宾客打包带走的食物香味追本溯源来到这醉仙居。
“醉仙居,名副其实,仙人来此都要沉醉啊——”
李奕辰听到一声惊叹之音。
“是极,不知这醉仙居的东家去哪里请来了一位神厨,做出来的美味佳肴简直匪夷所思,吃一口便令人浮现连篇忘记自我,如同傲游仙境。”
“太夸张了吧?”
“呵呵,一点也不夸张,你若是有钱吃得起那道神仙醉,便知我之言语都是在侮辱,根本无法形容神仙醉的美味。”
“那我要试试了。”
“别自以为是可笑逗人,就凭你,吃不起神仙醉。”
“哼!多少钱啊,我有何吃不起?”
“看来你太没见识,醉仙居如今已经不同于往日,没有身份者,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吃到神仙醉了。”
“当真?”
“废话啊,不信你去试试,保准你无功而返。”
听着这些议论,李奕辰便走向了醉仙居的正门,果然在门口被迎宾小厮拦了下来,对方很礼貌,说是如今的醉仙居生意太火爆,一般客人无法进入,除非拥有特殊身份。
所谓特殊身份,便是获得醉仙居发放的一枚神仙令牌,唯有手持令牌,才能进入醉仙居。
怎么获得令牌?
很简单。
满足条件即可。
一,或有身份。
二,或有财富。
三,或有势力。
总之一句话:没有背景者,没资格进入醉仙居。
平常老百姓就不行。
李奕辰被拦下后,一个身穿铁拳团服饰的男子走进可醉仙居,小厮摆出恭敬迎客的姿态。显然,铁拳堂的人满足有势力这个条件,甚至也可称有身份,毕竟铁拳团背后是金沙帮。
然而,李奕辰不服了,他岂非没有身份?
要知道,醉仙居的少东家徐闻,可是天天与他称兄道弟,这个身份没资格?
“你认不得我?”李奕辰似笑非笑看着迎宾小厮。
小厮自然认得李奕辰,这么好看的一个美男子,见过一面几乎就不可能忘记,更何况李奕辰曾经还和张才女一行人同来过醉仙居,更是与少东家徐闻一起出入过这里。
然而,正因为如此,小厮才会拦下李奕辰,不久前,大东家,也就是徐闻的父亲发话了,李奕辰没资格入醉仙居。
小厮道:“不认识。”
他也是没办法,大东家说了,让他不用给李奕辰任何面子,否则他此刻哪里敢拦下李奕辰,早就屁颠屁颠恭敬躬身了。
“呵呵,”李奕辰笑了笑,正待开口,却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女子从中走出,道:“李兄?”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赫然正是当初被金沙帮少帮主骚扰的徐楠楠,她是余暖暖的好姐妹,只不过,此刻的她今非昔比,身上穿金戴银,俨然一副贵女打扮。
让李奕辰觉得有意思的是,小厮对徐楠楠恭敬道:“见过徐小姐。”
要知道,醉仙居的大东家可是最看不起平民女子,禁止徐闻与余暖暖相好,如今小厮却对同为平民穷女的徐楠楠这个态度,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李奕辰不动声色,笑道:“徐姑娘,挺巧啊。”
其实不巧,徐楠楠是在楼上见到李奕辰之后,才故意下来偶遇。
“李兄是我的朋友,让他进来吧。”徐楠楠对小厮道。
李奕辰和徐楠楠一起来到醉仙居的上层雅间里,其中有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徐闻不在这里。
徐楠楠进来后,走向中年人,坐在中年人身边。
李奕辰认得中年人的外貌,知道对方的身份,赫然正是徐闻的老爹。
徐楠楠说了句:“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