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男人,自己过去怎么就那么死心塌地呢?
前世,怎么就会为了那样的男人,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呢?这样的男人,哪里有半点值得她去爱?哪里有半点,值得她付出所有?
这样的男人,随便在大街上闭着眼睛,随便拉一个,也要强过他!上辈子,她随便找一个男人,都绝对要过得比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千百倍。不说幸福快乐,总之不能连余家三族都连累,不能搞得家破人亡!
前世,她瞎了眼,太过自以为是了!
在二十一世纪,那个一夫一妻的世界里,都很难找到一个会跟你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丈夫。来到这古代社会,竟然会傻乎乎的相信,一个有夺嫡野心的男人,会愿意舍弃三千后宫。
就是现在的沈湛,她也不敢保证,他日后不会纳小妾,不会养外室,不会去风月场所。只不过,她早已下定决心,早已做好了心里准备,若是有那么一天的话,就是她跟他和离的日子,是恩断义绝的日子!
如果有那么一天,她就带着自己的儿女,离开沈湛独自将儿女抚养长大。她会用心的教导儿女,引导他们独立自主,坚强果敢,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坚强的、正直的人。
一念及此,她忽然惊醒过来。
她手下的那些人,不能都是沈湛的人招揽回来的。如今,她有那个能力,有那个实力了,也有充足的时间,必须让自己的心腹手下,亲自去招揽一些有用之才。
说干就干,余安之立刻飞快的写了十几封书信,利用相国府的资源,快速送往全国各地的福来大酒店和干果店,收信人自然是她目前可以放心信任之人。
十几天之后,离京城最远的地方,都收到了她的来信。由此,各地的手下,纷纷展开了招揽人才的行动。各种人才,从五岁到五十岁,什么年龄段的都有。
年纪小的,主要是培养“战斗部队”,招揽来之后,余安之计划按照特种兵的训练来培养。分成各种小组,年纪小的,不是武术世家出的、没有武功的,训练量和强度,自然很轻,会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另外,会医术的,组成一个个医疗小组。研制药物的、治疗外伤的、治疗内伤的、治疗妇科病的、负责接生的、专门攻克疑难杂症的等等。
余安之专门在城郊买了一块荒地,修建了一个大型的医馆,足以容纳这一个个的医疗小组。二哥余睿之喜欢医术,余安之就委任他为医馆的大掌柜,并给了他两成的股份,也是二东家。
医馆的前身,就是之前的济民医馆,如今依然还是叫济民医馆。济民医馆,在全国各地,也有分店。分店,也是跟随着福来大酒店和干果店,一起开设的。
医馆的二掌柜,就是之前的济民医馆的负责人淳于有德,他负责制药配药等,余睿之负责行政管理和对外联络。
余睿之十分开心。
他如今考过了秀才,武功方面也不弱。然而,他没有打算去从军,没有打算要去沙场杀敌;也没有想过要考进士,混迹官场。
那么,日后,他该做什么好呢?
正当这小小少年,有点迷茫的时候,二姐给他指了一条明路,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机会。他喜欢医术,喜欢种植药材,喜欢去山里采摘药材。然而,他也很明白,以他在医学方面的资质,是成不了名医的。
其实,他就是喜欢跟药材打交道而已。
那么,做个医馆负责行政管理的大掌柜,正合他意。这样的工作,安之说,弹性很大,自由度很大。不忙碌的时候,他可以尽情的油走在山水之间,采草药和视察各地分店的同时,享受一下大自然的各种馈赠,比如新鲜的空气,美味可口的山珍。
余睿之十分的感动,由衷地道:“安之,谢谢你!”
千言万语,万般感谢,只汇成这样一句话。
多的,就不用说了。
安之,是个大气的姑娘。
大哥余运之,如今是进士老爷了,已经被放了外任,再过两个月,就要去离京城一千多里的地方,一个不富裕也不算很贫穷的地方,做一个小小的县令老爷了。
就在前年,大哥迎娶了大嫂。
大嫂,是翰林院大学士齐正的嫡长孙女齐音。
如今,小侄女余茵茵已经满了半岁了。
这一次,大哥是打算喝完喜酒,这才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赴任。
还有三天,就是余安之出嫁的日子。
她正加紧,给沈湛做睡衣。
云氏坐在一边,帮她纳鞋底:“安之啊,你说你大哥,竟然想要带你大嫂和侄女去外地赴任。你大嫂也美滋滋的,一点也不像话,这做儿媳的,哪一个不是要留在婆婆跟前伺候的?不像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余安之不禁抚额,无奈的劝说:“娘啊,大嫂是大哥的妻子,茵茵是大哥的女儿,这一家三口,自然是要在一起过日子啊。”
云氏:“可是,别人家的正妻,都留在老人身边照顾老人,抚养儿女。带着去上任的,都是小妾。纳妾干啥?不就是可以方便带着去外地上任,照顾生活起居,并且给夫家开枝散叶的么!”
这么一番话,她说的理所当然。
余安之不禁十分的震惊,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娘啊,娘,把你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啊?”
而且,竟然还这么的理直气壮。
云氏觉得她很是莫名其妙,白了她一眼:“我这么说,我这么想,莫非还有错么?这普天之下的人,都是这样的,我可没有说错什么!”
余安之很认真的道:“娘,如果去外地上任的是爹,你愿意留在家里照顾爷爷奶奶,而让爹爹带小妾去外地上任,让小妾照顾爹的生活起居,让小妾开枝散叶?”
云氏想也不想,猛然站了起来:“你爹敢?他若是敢这样,我非和离不可!”
余安之不禁摇头,不客气的道:“娘,将心比心吧,你也站在大嫂的角度,来想一想。那么,你就会知道,让小妾陪大哥去外地赴任,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事实上,我都觉得,大哥就不该有小妾!”
大哥的小妾,是祖母硬塞给他的,他推拒不过,就只好接受了。那个时候,正是大嫂怀孕的时候。余安之看不过去,还小小的干涉了一下,跟大哥谈了谈。大哥最终顶住了奶奶的压力,没有去睡那个小妾,为此余安之还被奶奶骂的狗血淋头。
至今,大哥也没有去睡那个小妾,为此大嫂十分感激她。大嫂对大哥,也更加的好,更加的体贴关心。大嫂对爹娘,也很是关心体贴,对弟弟妹妹们,就跟嫡亲的姐姐一样的好。
有付出,就有回报。付出,也是相互的。
家里的人,都对大嫂很好,对小侄女十分的疼爱。
余家长房,一派和谐温馨。
唯一的不和谐,就是大哥小妾的存在了。
这一次,大哥要带着大嫂和侄女去远方赴任,母亲云氏竟然生了让大嫂留下,让小妾跟随大哥走的想法。她这个样子,让余安之十分无语,也很是不快。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大嫂,又是那么好的人,何必呢?
云氏被女儿眼底的失望给深深的刺激到了,一时之间,无言以对。
是啊,设身处地,为大儿媳想一想,她似乎确实有那么一点残忍。可是,谁家不是这样?是的,不残忍,一点也不残忍。她希望儿子可以多睡一个女人,出去外面不被人笑话他怕婆娘,出去外面,不被人冷嘲热讽。在儿媳身子不方便的时候,不用忍着,可以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给他暖被窝,让他纾解身体里的火,这有什么不对么?
偏偏,安之这个死丫头,就是那么多事!
她莫非糊涂了,到底我是他的亲娘,还是大儿媳是她的亲娘?!
云氏越想就越生气,豁然站了起来,劈头盖脸的骂道:“好你个余安之,在你的眼里,我和你大哥,到底是你的什么人?你那大嫂,有我和你大哥重要么?有给老余家开枝散叶,多生几个儿子,承继香火重要么?!”
那目光,十分的凌厉,让余安之觉得分外的刺眼。
激动之下,她心里的怒火也没法控制:“娘,瞧你说的,什么老余家的香火啊?你既然这么开明,很开通,很豁达,为啥不让爹纳妾?爹也还年轻力壮,还有延续香火的能力。要不,娘主动给爹纳几房小妾?”
三世为人,余安之都最讨厌小三,最讨厌小妾了!
母亲今天的言行举止,算是踩到了她的底线了!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
古往今来,女人都活得不容易。女人之间,就不能互相体谅,互相扶持么?为什么,一定要你争我夺,就为了一个臭男人?!
这跟那些口口声声骂孙女是赔钱货的女人,又有什么分别?自己都是女人,还要骂孙女是赔钱货,是践货,脑子简直被驴给踢了!
母亲想要大哥带小妾赴任的想法,跟这些何其的相似?肉不烂在自己的锅里,就不知道心疼!
“你个逆女!”云氏听了女儿的话,顿时怒不可遏,简直就要气疯了,扬手就给了女儿一大耳刮子:“你,你,竟然说让你爹纳妾?!你有没有良心啊你?你个不孝的东西,你给逆女!我星星苦苦的,把你养大,我容易么我?!”
余安之捂住被打的火辣辣的右脸颊,气得眼睛都红了,泪水刷的一下就滑落下来:“这下,知道疼了吧?知道愤怒了吧?若是你让大哥带小妾去上任,那么日后沈湛也把我撂在京城,也带着小妾去上任,你还有那个脸面去指责他,去为我做主么?!”
她的眼里满是悲痛凄凉,声音十分的凌厉:“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儿媳妇,也是爹生娘养的,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她也是别人的女儿,她的父母若是听说女婿带小妾赴任,也会伤心难过,也会愤怒也会忍受不了!”
云氏打了女儿一个耳光,已经懵了,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手掌。紧接着,又听到女儿这么一番话,心里就有了愧疚,有了不安。
是啊,女儿说的很对啊,瞧瞧她都做了什么,都想要做什么?小妾,她痛恨,女儿痛恨,莫非儿媳妇就不能痛恨么?
见母亲有了羞愧的意思,余安之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点,不过却没有心思去安慰她。母亲这是日子过得太舒服了,丈夫*溺,儿女孝顺,儿媳温顺。公公婆婆,对她也算不错,好几年以来都没有刻意刁难过。
特别的,自从余安之跟沈湛订婚之后,又多了一个人讨好她,对她百依百顺。再来,余安之又大力开办商号,生意红红火火。别的夫人小姐,很多人都对她格外的和气,格外的讨好。
一时之间,就让她有点找不到北了,有点得意忘形了。日子,过得太舒服,太顺畅了,就会有意无意的,出一些幺蛾子。
这样下去,肯定不行,绝对不行!
余安之下定了决心,发狠要乘这个机会,好好打压一下母亲的嚣张气焰。让她保持清醒的头脑,免得被人奉承过了,晕头晕脑的,做下无法挽回的错事。
主意一定,余安之就不言不语的走了,头也不回。
留下云氏呆立在当场,有点欲哭无泪,悔不当初。
大嫂得知这一切,忍不住放声大哭了一场。
安之的情,她记下了,日后当会更加的谨守本分,对安之的大哥更好一点,再好一点。对安之,对余家长房的每一个人,也当会再多一点宽容和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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