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番外:斯卡布罗的石匠
一个留着整洁灰白短发的中年人,正叮叮当当敲打着手里的石料。
中年人身上落着一层因打磨石料留下来的尘土,看上去格外专注。
他的名字叫做希德,是这附近最好的石匠。
“听说那个琼恩大人在招募人手建造市集,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去呢?”
他的妻子虽然只有不到三十岁,但是生活的打熬却让她看上去有四十多岁。
他不明白丈夫为什么这般执拗。
“我不想去。”
希德过了半天才开口,他的话冷硬的就像掷在地上的石头。
“莱姆斯告诉我那个大人一周给一枚金龙呢,如果不想要金龙也可以兑换成粮食和布匹......”
希德把手里的石料和出现裂缝的锥子往地上一扔,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那个杂种就是一天给我一枚金龙我也不去!要想再让我给凯岩城工作,除非泰温大人复活!”
他起身走向厨房,想要找些吃的。
“凯岩城,凯岩城,你不是就去了一趟凯岩城雕刻了一下大门吗?为什么就是放不下呢!”
希德没有理会,往怀里揣着一块干饼子,自顾自地走出了家门。
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石匠希德和妻子口中的莱姆斯都是这方圆百里内有名的石匠,当初泰温因为感觉雄狮门的石雕看起来乖乖地,怎么也无法达到他的心意。
于是他在整个西境公开遴选石匠,莱姆斯落选了,而他被选上了。
到了凯岩城的正门一看,希德就知道有什么问题。
他修整了狮子的牙齿,使其看起来像是露了一部分,狮口中还存留着一大部分。
然后又打磨了狮子的眼睛,让雕像一下子就看上去目光炯炯,像是盯着不远处的猎物一般。
总之泰温看了以后感觉很满意,然后在一众领主面前表扬了他,给了他一大包金龙。
得到认可的希德不仅没有骄傲,反而继续练习,使得自己的技艺愈发精进。
一直在等待泰温的下一次召唤。
然而令人悲伤的是,泰温没有能够再返回凯岩城,就连尸体据说也被送到君临献祭给了所谓的光之王。
那本想用自己的手艺侍奉另一个兰尼斯特,可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曾经肆虐西境的史塔克占据凯岩城的消息。
更让他愤怒的是,占据凯岩城的史塔克居然只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一个私生子!
希德感觉那宛如山巅之城一般的凯岩城被玷污了,从那以后他就决定不会侍奉凯岩城权贵,无论他们出价有多高。
他准备去村子南边的铁匠家里让他打造一把新的锥子。
走着走着,他看见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玩耍,仔细一看,那群小孩在围观一个身材圆滚滚的小女孩。
那是石匠莱姆斯的女儿,身形和他一样的粗矮,甚至连罗圈腿都如出一辙。
忽然希德在一群小孩里发现了自己的女儿,嘴角不自觉的挂出一抹笑容。
女儿和小时候的妻子简直如同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一样,他平日里当做眼珠子疼爱。
他曾经也去过城堡给其他贵族服务过,看到了那些住在城堡里的小姐的一些用品。
梳妆台,衣柜,珠宝盒子......
所有的这些,希德都用石头给自己的女儿弄了个一模一样的。
希德是个女儿奴,如果说女儿是他最珍视的衣领子,那么儿子就是被他随意处置的鞋底子。
“戴娜。”
希德呼唤了一声,在人群里围观的女儿跑到了他的身边。
“父亲。”
“快回去吧,你母亲做了好吃的。”
“嗯,好的,我一会儿就回去。”
“对了你们在看什么呢?”
希德问道。
“没什么。”
戴娜摇了摇头,希德也没有注意,只是叮嘱她早些回去。
走了几步路以后,见女儿又返回围观的人群中,希德有些好奇这孩子究竟在看什么,于是他找了一个相对较高的地方望了一眼。
因为长年累月的雕磨石料,希德的眼力很好,他看见站在一群孩子中间的莱姆斯的女儿正得意地展示自己的新衣服。
而其他的孩子很明显,正被她的衣服吸引。
要知道做一件新衣服的成本可是很高的,而这件衣服的用料很讲究,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他不由得心想这家伙哪里来的钱?
对了,那个琼恩。
他皱了皱眉,刚一转身,碰见了一个脸色尴尬,浑身汗涔涔的青年,正是希德的儿子。
“父...父亲。”
希德很烦自己这个儿子,心想如果他能够跟着把自己的手艺学去,起码这辈子不用担心饿肚子。
但也许是小时候自己经常给他作石制的小剑和小盾牌,这家伙就一直梦想着上战场。
他有的时候回想要不要把这小子的腿打断,断了他的念想,可是自己这个儿子跑得贼快,自己根本追不上。
希德没有理会自己的儿子,继续往铁匠的家里走去。
“父亲您要去哪里。”
“锥子坏了。”
“我刚从那那边过来,拉森大叔今天早上搬家去了新建成的斯卡布罗小镇。”
因为斯卡布罗小镇是琼恩下令建造的,所以他一早就打定主意,如果没有什么必要,他是不会靠近那座集市的。
他看了看自己的儿子,但还是决定自己去,他知道这小子攒了一些钱,搞不好已经快要攒够买武器的钱了,自己的钱绝对不能让他沾手。
“父亲不让我去买吗?”
“去你个头!”
“父亲,那个公爵大人说了,参军不需要自带武器的,他会给我们发,您不必防着我。”
希德转过头来,怒视着自己的儿子,鼻孔张大,捏了捏常年在石头上磨砺的粗大指节,扬手就要打他。
但是他的儿子跑得飞快,一溜烟就看不见人影。
“参军不必自带武器?呵呵,哪有这样的事情。”
希德背着手,走向小镇。
而远处他的儿子却在心里默默祈祷父亲千万不要发现镇子里面的事情,最好是买到要用的东西就赶快回来。
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他就看到了那座宛如大工地一样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的小镇。
再往前走,希德听到了一阵童声歌谣:
‘您正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
‘香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请代我向那里的一位姑娘问问好。’
‘她曾经是我的真爱。’
‘请她为我做一件麻布衣衫’
‘......’
那些孩童一遍遍的唱着,站在小镇前的希德驻足良久,脑子里面闪过歌曲传达的画面,有种的感觉这首歌写得真好。
“听说这是琼恩大人写得歌,那这位大人真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诗人了,据说他还写过一首《戴琳娜》。”
“真的吗?《戴琳娜》也是他写的?”
“......”
听着旁人的议论,希德撇了撇嘴,开什么玩笑,什么时候北境人也会写歌曲了?
待那群孩子唱完了一曲,一个女人走出来给他们没人发了三枚铜星,其中有两个领唱的孩子,一人得到了五枚铜星!
希德想起来他的戴娜唱歌也很很好听,但是他不愿意让戴娜像野孩子一样乱跑,便打消了让女儿也过来唱歌的想法。
希德进入小镇,看到了头顶飘扬的红底奔狼旗帜,先是一阵恍惚,随后便产生一种恶感。
区区野狼,怎么能够和雄狮相比?
问了几个人,找到了铁匠拉森的住所。
“老东西,你怎么搬到这里来啦?”
此时拉森正在安置自己的熔炉,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看上去十分滑稽。
“我这几天不是也在镇子里做工吗,琼恩大人说了,我们可以用工钱抵房钱,而且还有优惠,就是算下来会更划算的意思,希德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就该待在人多的地方你说是吧,毕竟人一多活计才能变多。”
听往日里的老伙计说什么‘琼恩大人’,这让希德有些不满,不过他只是微微撇了撇嘴,没有进一步发作。
“对了,你这也是准备搬到镇子里?我估计以你的手艺,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能把房钱还上了。”
希德说道:
“不,我是来找你定个锥子的,我不打算搬到镇子里来。”
“啊?为什么?”
很明显,拉森对于这个老伙计的决定表示遗憾,不过他眼睛一转,笑着说道:
“住进来嘛,就算你看不上房子,到时候也能给你的戴娜攒一份丰厚的嫁妆不是?”
希德心头微动,不过还是忍住了,他说道:
“哼,别看你住到镇子里占便宜,到时候那个什么琼恩征兵的时候,你的儿子一个都跑不了。”
拉森耸了耸肩道:
“可是琼恩大人说了,他马上就要推行那个...那个叫什么来者,反正就是家里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他是不会征召的,你和我都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的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只剩下一个儿子,大人是不会从我家征兵的。”
希德有些惊讶:
“好有这种事情?”
“对,就是你想让自己的儿子去,大人也不会收。”
这下轮到希德心动了,虽然对于自己那个儿子他恨不得一天打五顿,但那都是担心他,现在好了,只要自己住进镇子里,就不怕这小子跑出去当兵了。
‘我只是拿走属于我的那一部分,也不用十成本事,不算对泰温大人的背叛。’
希德如此给自己说道,然后向拉森问了一下报名地点,便过去了。
报名地在小镇的广场上,歌曲里面唱的‘斯卡布罗集市’据说以后就会安置在这里。
当时当他看到负责负责记录的人时,停下了脚步。
十六岁左右,黑发......
希德把领着人四处游走的马索斯当成了琼恩,于是转身向一个像是运送料子的工人问道:
“那个人是琼恩吗?”
“那是琼恩大人的侍酒,还有,注意的措辞!”
那人白了希德一眼,走进了广场。
希德不以为意,走到报名台,发现人还不少,排了好一会儿队才轮到他。
“姓名。”
“希德·查勒斯。”
“要应聘什么职位?”
“我是一名石匠。”
“很好,我们这里正缺石匠,你就跟着那个人干吧。”
书记员指了指一个在人群中吆五喝六的粗矮身影,只见他添着自己的大肚子,指挥着其他石匠干活。
意气风发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个将军。
希德自然是不愿意在不如自己的人手底下做事情的,于是开口道:
“那个人我认识,我的手艺比他好得多,您给我单独安排一个差事吧,保证让您满意。”
他看着书记员起身,亲自走到莱姆斯身边,然后朝着自己的方向指了指,两人一起看向他。
而他则毫不示弱的扬着头。
很快两人就向他走了过来。
“大人,他是我认识的最好的石匠,您把大石牌的活交给他,准没错!”
莱姆斯的手艺是被书记员认可的,见他都这么说,就决定相信一下。
“那好,希德先生,大石牌的工作是就交给你了,这里是设计图,您可以参考一下,如果有好的想法的话找我商量,你的工钱和这位莱姆斯先生一样,都给您算一周两枚金龙。”
希德眼皮一跳,心想怪不得这家伙能买得起那么好的布料,这位琼恩大人给的报酬可真丰厚啊。
不过他转念一想,该死的,这可都是泰温大人的钱!
“我一周要三枚金龙!”
他傲然道。
然而书记员却摇摇头:
“不好意思先生,这个我做不了主。”
“我可以先给您做一周,如果您不满意,我不要钱。”
“大人,他的手艺真的很好,让他试试吧。”
书记员想了想,答应了他的要求。
领到了工具以后,希德先根据图纸上手描绘轮廓,书记员眼前一亮,看来这是个行家。
等到中午的时候,正当希德准备掏出自己的干饼子吃点休息一下的时候,一阵铜锣声响起。
“开——饭喽——”
希德扭头一看,只见一个车夫赶着马车,载着好几个木桶来到了工地。
“希德,快来吃放呀!”
“怎么?还管饭吗?”
“当然了,每天菜里面都会有荤油,今天你来的正是时候,还有羊肉呢!”
希德把干饼子塞进怀里,来到大木桶旁边,见有人递上两个硕大的烫手馒头,他好奇地捏了捏,又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这面包这么松软这么香的?”
“这个叫做馒头,是琼恩大人发明的。”
希德没有说话,打饭的人给他打了满满一碗飘着油水的羊肉,两人端着饭跑去一个人不多的地方吃了起来。
“你说这个琼恩大人是真的神了,不仅打仗厉害,还会写歌,您来镇子上的时候应该看见在门口唱歌的小孩了吧?啧,真好听啊,不过我还是喜欢那首《戴琳娜》让我响起我的老婆。”
希德只是‘嗯’了一声,他从年轻的时候就怀疑这家伙审美可能有问题,为什么会把那个大头大嘴还罗圈腿的女人看得那么重要。
“吃啊,你怎么不吃羊肉?是不喜欢吗?”
说着,莱姆斯就要在他的碗里挖羊肉吃。
“不喜欢你个头,我想留给我女儿和老婆吃,你不是最爱你老婆了吗,不给她留点?”
莱姆斯摆摆手道:
“不用,只要好好做工,晚上回家的时候,书记员会让你带回去一份一样的饭食给家人的,赶紧吃,一会儿饭盒就要被收走了。”
听他这么说,希德赶紧低头开吃,然而肉刚一进嘴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咸的!这是盐!味道这么足,难道是今天做饭的伙夫不小心放多了?
见没有人声张,他也不说话,低头大口大口地吃着。
要知道像他这样干体力活的,就怕盐分不足。
当两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只听远处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
“琼恩大人来了!”
“琼恩大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