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打理干净了,叶春沅拿盆浇一遍水,打算去买些种子。
在交易所和一些有门道的超市里,售卖的蔬菜大部分都是基地培养的,水培占大多数,少数是从拾荒者手中得来的。
进了超市,今天看店的是一个眼生的小妹,叶春沅不想进去逛了,直接问她,“有没有菜种?”
李红英抬了抬眼皮,懒洋洋道,“没有,买菜种要去交易所的,我们没资质卖。”
没想到还有这个说法,叶春沅道谢后往交易所走,进了熟悉的隔间。
“我想买点菜种,现在就能种的。”
“棚户区周边种不了菜的。”工作人员笑容自然,显然是担心如果叶春沅住在棚户区,种子就白买了。
“我就住在城里,这个时节,有黄瓜或者是番茄的种子吗?”
工作人员查了下库存,“都有,但是提前说好,这些种子都是佣兵小队从废墟中挖掘出来的,是否能发苗,我们不做保证。”
叶春沅吃惊道,“那岂不是百八十年以前的了?”
“是的呢。”
“有种出来的先例吗?”
“这个,我们没有售后调查呢,一般也不会有人...”工作人员笑了笑,一副你也懂的表情。
“行,我懂!就没有别的种子了吗?”
叶春沅忍不住打断,这人就想忽悠她帮忙处理那些陈年的死种子。
“有,种植园出品的黄瓜种子,百分之八十的出苗率,一粒五十积分。”
“来个三十粒吧,这要是种不出来砸的可是你们种植园的面子。”
一千五百个积分转过去,对面递过来一个叠起来的纸包,看纸张皱巴巴的程度,说不定也是从废墟中扒出来的。
拿在手里轻飘飘的,叶春沅直接拆开数了一下才离开。
依旧微笑的工作人员头疼地看了眼库存,要不还是打个报告全送去种植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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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叶春沅的记忆里,黄瓜是可以自己留种的,等结出来黄瓜之后,挑选一个最像样的留下,这样来年就可以从它身上取种了。
手里攥着纸包,没办法不攥紧根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就这,一千五。
心哇凉哇凉的。
回到家,余安行已经不在了,打开腕表,这人果然闲不下来去荒原了。
将黄瓜种子放在水里浸泡一会儿,这个时间叶春沅不清楚,但怎么也得两三个小时吧,不然跟没泡一样。
一个步骤存在必然是有其作用的。
等待的时间在屋里溜达了一圈,营养液少了一支,看来余安行中午是不打算回来了,将一块偏小的鸭肉拿出来解冻。
泡好的黄瓜种子隔一大步埋一粒,薄薄的掩住一层土,最后浇水时一定要浇透,直到土壤变了颜色才停下来。
余安行用一些碎石头划出了菜地的范围,只要注意就不会踩到,还算规整。
鸭肉已经化冻,切成小块焯水,爆炒后兑水放入芋头,收汁后就是一道软糯可口的低配版芋儿鸭。
芋头一抿就碎了,满口的香味。
一遇到这种硬菜,叶春沅总觉得配菜更好吃,地锅鸡里的土豆豆角,鱼汤里的豆腐。
一个人干完了两大碗,叶春沅抹一把嘴捞起背篓去干活。
她要去拾荒区看一下,最好能拖回来给黄瓜搭架子的木头,总要用到的东西宜早不宜迟,因此没拿小锄头,拿了一把砍刀。
背篓里已经被余安行清理干净了,就倒放在院子里控水,叶春沅背起来就能走。
一边走一边等顺路车,直到进了林子也没看见,叶春沅打量了一下四周。
这片林子她没来过,要警惕一些。
先将木头找好,有月姬帮忙,叶春沅轻易的找到了一棵幼苗。
说是幼苗,叶春沅比划了一下,直径得有两个手掌差不多。
取中间最匀称的一部分,劈开应该能有个二十多根,三根木头绑一个黄瓜苗的架子。
如果三十粒全出苗了得要个九十根?叶春沅砍树的动作一顿,这个工作量怎么这么大?
挥动砍刀的频率明显变快了,赶在四点前,叶春沅砍下了三棵树,砍掉用处不大的枝干,只留最尝试了一下,硬拖是能拖动的。
先用藤蔓编一个麻花绳,再缠在木头身上,直接化身人力车夫。
虽然刷身份信息进城到时候有点尴尬,但整体还好,闷着头干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到家后,将藤蔓收起来检查一下,有几处断了一点,在路上时她就感觉到了,但是没影响拖木头,叶春沅就没停下。
再拆开,刚好搭架子的时候直接当绳子用。
总而言之,这一趟费劲拿回来的东西没有一个是浪费。
身上一层汗,叶春沅飞快地洗个澡,询问余安行晚上是否回来。
余安行正在和银珏猎杀一只猫兽,猫兽身姿敏捷回头就是一巴掌,不痛不痒的,侮辱性却极强。
收到信息的余安行蹙眉道,“你现在也是,一只五阶猫兽都能给你大耳瓜子吃了。”
银珏身形一顿,奔跑的速度更快,受制于茂密的枝干,他的翅膀没有用武之地。
“吼——!”
一道道风刃发出,无数枝干被砍断,硬生生清理出一条道,在猫兽跳上另外一棵树之前,银珏飞跃而上,将其按在爪子下。
稍微用力,刚刚还耀武扬威的猫兽就绝了生机。
余安行落在银珏背上,“好!回家吃饭!”
银珏不爽地低吼,衔住猫兽的尸体往回赶,到了城门口直接扔在了地上。
五阶异兽的尸体一落地,登时迎来了不少觊觎的目光,余安行漫不经心地扯住猫兽的尾巴根拿起来。
它的毛色是繁杂的金棕色,很好看,直觉告诉余安行,叶春沅肯定喜欢。
避开上前打听的人,余安行绕了几个巷子甩掉身后的人返回家中。
下次还是要带个背篓,他本想着随意溜达一会儿,没想到遇到了罕见的猫兽。
叶春沅将剩的芋儿鸭炖上,添水又加了些芋头,余安行到家,刚好能出锅。
一碟白馒头,一人一碗芋儿鸭,不是特地分碗吃,而是黏黏糊糊的芋头不好夹,叶春沅喜欢馒头沾着汤搅和在一块吃。
余安行第一次尝试这个吃法,学着叶春沅用馒头蘸汤,意外的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