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送送的那一年,圣心大教堂来了位贵族小姐,我听修女们私下议论,那位小姐身份高贵至极,是英兰帝国一位公爵的女儿。
我迷惑了,英兰帝国……公爵女儿为什么要来到华夏的一座教堂。
有位单纯的华人修女解释,“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听说温莎小姐的母亲就是一位汉人,华夏也算是她的第二故土。”
“我怎么听说……温莎小姐犯了大错,不得已要被发配到这种地方,还被公爵责令待在教堂修行,反思己过……”
那名言辞闪烁的修女没能说完,就被领头的修女警告般瞥了一眼。
为了迎接那位贵族小姐的到来,教堂被夸张地重修了一遍,富丽堂皇到了极点。
精雕细琢的雕刻纯白地不染一丝尘埃,大幅大幅彩色浓美的壁画,柱子、雕像、天花板都装饰了华美的金箔和雕刻。
金属华美的风琴、圣洁的天使雕塑、手持祭器的圣徒、涂满金粉的墙壁、纯金的蜡烛台……
简直像一位公主竭尽修饰她的城堡。
只因为那位贵族小姐想要第二个圣多明各。
直升机到来的时候,主教连同教堂的全体人员都在毕恭毕敬地相迎。
我站在人群末尾远远看了一眼,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人,她真的像极了高贵的公主,她穿着一袭白金精美的裙,缀了细碎珍珠的帽子包裹了她的头发,像皇冠一样。
细长的银剑被她握持在手中,仿佛在把玩一件合心的玩具,她轻蔑地抬眼直视神像,冷艳的脸庞上毫无半分信仰与尊敬。
她的姓氏是温莎,神父和修女们都尊称她温莎小姐。
那么多黑衣配枪的保镖守护在她的身边,甚至教堂附近每隔一段距离都站了岗哨看守,将教堂保护得密不透风。
“温莎小姐听说,你捡了个孩子。”
这样的大人物,竟然主动提出了要见她。
“别误会,温莎小姐很喜欢孩子。”
那位面容严肃庄重的内廷女官是这么说的。
那天,面容美丽的温莎小姐打量了我很久,我大气不敢出,背后的衣服被汗水洇透冰凉一片。
“你,养过孩子吗?”她突然问道。
我摇头,我生不出孩子,又何来的养孩子。
我如实坦白了,我注意到她眼中漠然的凉意消减了几分,甚至多看了我一眼。
最后,她指派了几个保姆协助我。
那些保姆经验更丰富,专业素养更高,远不是我能比的。
但温莎小姐显然不想和那孩子扯上什么关系,保姆并没有大包大揽一切,只是在我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搭把手或者指点一二。
这很奇怪。
就像在保障那孩子平安健康的同时又不想过多地参与到他的人生中。
后来,我细细观察过,
发现温莎小姐根本就不喜欢孩子。
福利院里有很多的孩子,叽叽喳喳拥围在修女姐姐的身边们说着话,可爱极了。
但温莎小姐只是冷漠地扫过活泼又可爱的孩子们,兴致乏乏。
姑娘们却很喜欢温莎小姐,她会将镶满宝石的首饰盒当作玩具一样丢给姑娘们玩耍。
金、银、珍珠、玛瑙、翡翠……华美又夺目。
这真是极为奢侈的纵容了。
温莎小姐只是懒懒拨弄着手上被她当作手链层层缠绕了好几圈的项链,丝毫不担心首饰会被损坏。
精美的手链腻了之后很快就被扯下来,像遗弃垃圾那样丢到教堂的某个角落里。
有在福利院照顾孩子的妇女偷窃温莎小姐的首饰,但教堂几乎是封闭状态,从来不需要通过山下采购物资,所需的一切都会有私人飞机空运过来。
所以偷窃的妇女在拿到珠宝首饰后根本无从销赃,很快,在她试图将首饰传递给山下家人的时候,在教堂的墙外被当场抓住,最终被扭送警局。
经过此事后,温莎小姐的首饰还是丢得满地都是,但已经没有人敢偷偷私藏了。
修女们私下会说,温莎小姐是被迫待在教堂修行的。
我想也是。
温莎小姐从来不会像主教、神父、修女她们那样虔诚地跪拜神像,她喜欢弹教堂的那架风琴,有时一弹就是一天。
或者听修女们用动听的声音念诵诗歌。
或者拎着银剑漫不经心优雅而高贵地走在教堂中。
或者像只慵懒美丽的猫那样待在房间里睡觉。
她有时候穿裙子,有时候也穿修女袍。
黑白典雅的修女袍上缀了各种珍珠、钻石、银色小十字架等种种装饰,华贵程度丝毫不亚于她的任何一件裙子。
她根本不会像其她修女一样将头发一丝不苟地包裹在修女纱下,总是肆意散落着柔顺的长发。
但她雪肤乌发,又气质高贵冷艳。
她继承了英兰人立体的骨相,又兼具了东方美人精致的五官与墨色的长发。
她像最孤独的公主,待在她堆满华贵宝石与衣裙的城堡,寂然一个人看着天空。
可天上什么也没有,只有永远也散不开的雾,于是她又无趣地去玩她的宝石和首饰了。
温莎小姐对那孩子那样上心,又专门请了保姆,所以一个月后的洗礼仪式上,主教提出来,请温莎小姐为那孩子赐福。
“为他赐福,愿他健康成长。”温莎小姐葱白的手指抚摸着婴儿玉雪可爱的面容,眼神略显怪异,但只有一瞬,很快被她很好地收了起来。
说到“健康成长”四个字的时候,她哼出一个笑音,敷衍地结束了一大段赐福语,她摸过婴儿柔软的脸颊,罕见地停留了两分钟。
被她手指温度扰醒,贪睡的婴儿总算睁开眼,明亮的大片烛光下,浅淡的琥珀色眸子透出碎金的光泽,漂亮得像名贵的宝石。
尖锐的指甲伸向那双眼睛,触碰下眼睑时微微用力。
一瞬间,我几乎产生错觉,她要将长长的指甲刺入孩子的眼中,挖出那一双浅淡的瞳眸。
漫不经心轻笑一声,温莎小姐懒懒撤回了手指,再没有多看一眼,转身离去。
我虚惊一场,出了一身冷汗。
……
你不是被丢弃的孩子,你是送给圣心的礼物。
也是送给我的礼物。
送送。
……
教堂里有学堂,修女们会教孩子们读书写字。
我小时候上过学,但只上到六年级。
初中要到镇子里去上,还要住校,吃饭要花钱,不比在家里省,而且母亲不舍得为我掏学费,我就留在家里干活了。
我空闲时,总喜欢听修女们教孩子念诗歌。
诗歌很好听,还可以被唱出来。
我第一次听就呆住了,那种莫名的情绪叫震撼。
温莎小姐说,我喜欢的话,可以跟姑娘们一起学。
她,看出了我的渴望。
那位美丽的贵族小姐虽然看起来冷漠,但人真的很好。
温莎小姐有时候会跑去看送送,往往要盯着看很久,看到忍不住上手逗弄。
“长得……还算可爱。”
她故作吝啬地给出评价。
我心想:哪有,明明就是很可爱很可爱。
我没有戳穿她的傲娇,问她要不要抱一抱送送。
不要。
她拒绝地很冷漠。
但眼睛却一直盯着孩子看。
我故作大惊小怪地道,坏了,该到冲泡奶粉的时间了。
我表现得火急火燎,说着请温莎小姐抱一下孩子,我去冲奶粉,他饿了是会哭的。
会哭?
温莎小姐神情有些挣扎。
我佯装看不出,将孩子往她怀里一塞,脚忙脚乱地去泡奶粉了。
我拿着奶瓶回来时,正看见温莎小姐双手以堪称僵硬的姿态抱着送送。
她看到我时,明显松了一口气。
“快来,他,尿裤子了。”
温莎小姐抿了抿唇,以没什么表情冷酷的语气说出了这句话。
高贵冷艳的温莎小姐被尿了一身,居然没有当场扔掉孩子。
我顿时心有余悸。
可能是我的表情太过明显,换过衣服的温莎小姐平静开口。
摔了,会死。
您是好人。
我由衷夸奖。
温莎小姐嗤之以鼻。
她保持着并不热络的姿态掐着时间来看孩子。
三天看一次,绝不提前,也绝不缺席,三天后必定出现。
但通常都是单纯的看。
小孩子喜欢伸出小手去抓大人的手指,我乐此不疲地将手指递给送送,心都要化了。
温莎小姐会带来成堆的玩具。
但送送好像只会对人感兴趣。
有时候,他也会向温莎小姐伸出白皙的小手。
可爱得让人难以拒绝。
温莎小姐盯着他看了很久,最后试探着伸出一根手指给他。
手指被抓住的一瞬间,温莎小姐仿佛突然清醒过来,冷冷甩开了他的小手。
那次以后,温莎小姐足足有一个月没有出现在孩子面前。
她好像在强迫自己不许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