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铸魂:培育新时代廉洁基因
制度的刚性约束需要文化的柔性滋养。我们要从三个维度重建政治文化生态:
1. 破除“办案指标论”的功利思维
取消各级纪委年度办案数量考核,建立“质量优先”评价体系。对于连续三年零错案的地区,给予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奖励。开展“纪检老兵口述史”工程,用祁裴景铄、高阁等同志的遭遇警示后人 。
2. 弘扬“慎初慎微”的修身传统
在全省开展“每日三省”教育活动:一省是否存先入为主之念,二省是否守程序正义之规,三省是否怀敬畏戒惧之心。将“纵使权谋算尽,不失赤子之心”的精神品格纳入纪检干部培训教材 。
3. 建立“容错纠错”的宽松环境
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导致的办案瑕疵,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予以容错。设立“纠错英雄奖”,表彰主动发现并纠正错案的集体与个人。把每年祁高阁同志蒙冤日定为“全省纪检警示日” 。
五、面向未来:书写汉东省纪检工作新篇章
同志们,祁高阁案的平反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在此,我宣布实施三项战略性工程:
1. 历史积案清零工程
组建由退休法官、高校学者、群众代表构成的“特别复查委员会”,对十八大以来所有申诉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建立“终身负责追溯制”,对确属冤假错案的,既要纠正结论,也要追究原办案人员责任 。
2. 智慧纪检建设工程
投入5亿元建设省级大数据监察平台,打通公检法、审计、税务等28个系统的数据壁垒。开发AI辅助研判系统,对案件线索进行“机器初筛、人工复核”双层过滤,减少人为干预空间 。
3. 年轻干部淬火工程
实施“纪检新苗”计划,每年选派百名年轻干部到信访窗口、贫困山村、企业车间轮岗锻炼。建立“师徒传承制”,安排老纪检人结对培养青年干部,既要传授办案技巧,更要传承政治操守 。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注定载入汉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的史册。让我们以祁高阁案的平反为契机,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用制度的铜墙铁壁守护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感受到:在汉东这片热土上,忠诚不会被辜负,汗水不会被埋没,冤屈有处申诉,正道永远畅通!”
田国富接话说:“同志们,刚刚沙书记的话既是为裴景铄、祁高阁同志恢复名誉、匡正党纪,更是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
作为纪委书记,我深知这场平反背后承载的不仅是个人命运的沉浮,更是对党内监督体系的深刻拷问。
沙瑞金书记已从省委全局视角作出重要部署,而我要聚焦纪检系统自身,谈三个核心问题:如何让监督者受监督?如何让专业者更专业?如何让制度长出牙齿?
一、破茧:从裴景铄、祁高阁案看纪检权力的异化与重构
裴景铄、祁高阁同志蒙冤停职,暴露了纪检系统长期存在的“三重悖论”:
程序正义的缺失。办案过程中存在“先定后查”的思维定式,个别人员将《纪律处分条例》异化为“口袋罪”,甚至以“组织需要”为由掩盖程序漏洞 。
裴景铄、祁高阁案中,关键证人证言被选择性采信、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意外丢失”,这些操作暴露出监督权自身的失控风险。
政治生态的扭曲。某些干部把纪检工作等同于“政治站队工具”,把办案数量异化为“晋升筹码”。
祁高阁被构陷,恰逢某专项巡视期间,有人为突击完成“打虎指标”,将正常履职行为歪曲为“对抗改革” 。这种功利主义导向,背离了纪检工作的初心。
救济渠道的梗阻。
祁高阁申诉期间,曾遭遇“三不”困境——材料递不上、领导见不到、听证开不成。个别纪检干部以“维护组织权威”为名,对申诉材料层层设卡,致使纠错机制形同虚设 。
重构路径:
建立纪检权负面清单。即日起,全省纪检系统实行“八严禁”:严禁以纪委名义干预司法个案,严禁未经审批跨级办案,严禁隐匿申诉材料,严禁以“谈心谈话”代替正式笔录,严禁选择性使用证据,严禁超期留置,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严禁将初核线索作为定案依据。
推行“一案三查”机制。对每起案件同步审查办案质量、审查权力运行轨迹、审查被调查人权利保障情况。祁高阁案中失职的3名纪检干部已被移送司法,下一步将倒查当年审批流程中的集体决策责任。
二、立制:打造“不能腐”的监督生态链
针对当前监督体系“上级监督滞后、同级监督软化、下级监督虚化”的症结,重点推进三大工程:
(一)同级监督破冰工程
上个月吕州的纪委书记对市委书记开展同级监督的实践,已为全省作出示范 。
下一步将:
建立省委常委会监督台账。对省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实行“季度报备、半年评议”,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个人事项报告、家属从业情况。纪委书记列席书记专题会时,对存疑议题拥有一票暂缓权。
创新“双报告”制度。省纪委每月向省委提交《政治生态评估报告》,同时向中央纪委对口联系室提交《监督权运行专项报告》,破解“只对下监督、不对上负责”的困局。
(二)基层监督强基工程
借鉴福建省“点题整治”经验 ,在全省推开“三问于民”行动:
问需于民定选题。依托“廉洁汉东”App开通“基层痛点”征集通道,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村霸保护伞”“吃拿卡要”等问题,由省纪委挂牌督办。
问计于民优机制。在乡镇纪委试点“观察员制度”,邀请老党员、退伍军人、教师组成第三方监督组,对扶贫资金发放、征地拆迁等事项全程跟踪。
问效于民评优劣。案件办结后,向举报人和涉案群众发放《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低于60%的案件自动触发复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