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同指间沙,在启明芯与mp3专利联盟(mp3 LA)之间那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的对峙中,悄然流逝了近两个月。启明芯的法律团队利用各种程序性手段和信息索取要求,成功地将mp3 LA最初设定的30天答复期限一再拖延。而mp3 LA那边,虽然也在按部就班地回应启明芯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如提供更详细的claim chart),但他们的耐心,显然正在被快速消耗。
他们很清楚,启明芯这种“拖字诀”的背后,绝非是准备屈服,而是在争取时间,积蓄力量。pioneer播放器的全球销量依旧在增长,“启明二号”芯片即将量产的消息也开始在业内流传。每拖延一天,启明芯的市场地位就更巩固一分,未来索要的专利费可能就要打更多的折扣。
mp3 LA的核心成员们(特别是急于看到投资回报的汤姆逊和需要维护技术权威的弗劳恩霍夫研究所)终于失去了耐心。在又一次要求启明芯立刻签署授权协议并支付历史赔偿金的“最后警告”无果后,他们决定——亮剑!
2000年初夏的某一天,一纸诉状如同预料中的那样,送达了启明芯位于美国加州圣克拉拉的北美分公司。原告,正是mp3 Licensing Administration(代表其众多专利持有成员);被告,启明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诉讼地,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 Edtx)。
选择Edtx作为“第一战场”,是mp3 LA精心策划的结果。这个位于德州小镇马歇尔(marshall)的联邦法院,在当时已经因为其对专利持有者(plaintiff-friendly)相对友好的判决历史、以及审理效率较高(所谓的“火箭 docket”)而声名鹊起,成为了许多专利权人发起诉讼的首选地。mp3 LA显然是希望借助Edtx的“主场优势”,速战速决,尽快拿到对启明芯的初步禁令和有利判决,从而震慑其他潜在的“被授权者”。
诉状洋洋洒洒数十页,列举了启明芯侵犯其专利池中多达十五项核心mp3专利的具体行为(指控pioneer播放器使用了相关技术),要求法院判令启明芯立刻停止侵权(即禁售pioneer),并赔偿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初步索赔金额可能高达一亿美元甚至更高)。
诉讼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在全球科技和财经媒体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mp3专利战正式打响!专利联盟向启明芯发起首轮攻击!” “科技新贵遭遇巨头围剿?启明芯面临生死考验!” “估值超5亿美元的启明芯,或因专利问题折戟美国市场?” “数字音乐产业未来走向何方?专利战结果将成关键风向标!”
各种报道和评论铺天盖地而来,其中不乏对启明芯前景表示担忧、甚至幸灾乐祸的声音。启明芯的股价(虽然尚未上市,但其在一级市场的估值和投资人信心)也因此受到了一定的压力。一些原本态度积极的渠道商和合作伙伴,也开始变得犹豫和观望。
启明芯内部,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当诉讼真的来临时,还是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力。一些年轻的员工开始感到不安,担心公司是否真的会像媒体预测的那样“大难临头”。
然而,启明芯的最高管理层,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冷静和决心。
“终于来了。”林轩在得知消息后,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躲是躲不过去的。
赵晴鸢则立刻启动了应急预案。她一方面指示公关部门按照既定策略,对外发布了一份措辞强硬而不失理性的声明,强调启明芯尊重知识产权,但坚决反对不合理的专利垄断,并表示将积极应诉,扞卫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她立刻召集了以詹姆斯·怀特为首的内外法律团队,召开紧急应对会议。
“James,对方选择了Edtx,意图很明显,就是想速战速决,尽快拿到禁令。”赵晴鸢冷静地分析道,“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必须顶住第一波攻击,阻止初步禁令的颁布!”
“明白,赵女士。”怀特律师点头道,这位身经百战的诉讼老将并未慌乱,“Edtx虽然对原告有利,但也并非没有弱点。他们的法官通常技术背景不深,更容易被清晰、有力的法律和技术论证所影响。而且,‘初步禁令’的颁发需要满足非常严格的条件,包括原告需要证明‘无可挽回的损害’(Irreparable harm)和‘禁令符合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等。我们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抗辩。”
他迅速部署了应对策略:“第一,立刻提交动议,质疑Edtx对本案的管辖权(Jurisdiction)和审判地(Venue)的便利性,尽可能将案件转移到对我们更有利的法院(如加州北区法院NdcA)。虽然成功率不高,但可以有效拖延时间。”
“第二,针对对方的初步禁令申请,提交强有力的反对意见。重点强调:1)启明芯并非恶意侵权,一直在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2)mp3 LA提出的专利费要求过高,远超FRANd原则;3)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质疑其部分核心专利的有效性(可以将我们找到的prior Art证据初步提交);4)颁布禁令将严重损害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剥夺消费者获得创新产品的权利),不符合公共利益。”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立刻提起反击!我们要将战场扩大化!基于我们已经掌握的证据,正式向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就mp3 LA专利池中的几项关键专利(特别是我们认为无效证据最充分的那几项)提起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IpR程序虽然耗时,但一旦成功,将从根本上宣告对方专利无效,釜底抽薪!”
“第四,同时,我们要利用我们自己的专利组合,在美国对mp3 LA的某个或某几个成员公司(需要仔细筛选目标,比如那些自身产品也进入美国市场、且可能使用了我们某些通用技术专利的公司)提起专利侵权反诉!让他们也尝尝被诉的滋味,增加他们的诉讼成本和压力,迫使他们回到谈判桌上!”
怀特律师的应对策略,如同行云流水,层层递进,既有正面的防御,也有侧翼的牵制,更有直捣黄龙的反击,充分展现了顶级诉讼律师的专业水准。
“就按你说的办,James!”林轩当即拍板,“法律战线,由你全权指挥!需要任何技术上的证据支持,研发团队无条件配合!”
一场激烈的法律攻防战,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两个战场,同时打响!
启明芯的律师团队如同上足了发条的机器,开始高速运转。一份份措辞严谨、逻辑缜密的法律文件被起草、提交;一次次与对方律师的电话会议充满了唇枪舌剑;法庭上,双方律师就管辖权、证据开示(discovery)、初步禁令等程序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这场诉讼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比拼,更是技术细节的较量。林轩、李志远以及相关的工程师们,也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配合律师团队理解复杂的专利权利要求,提供技术证据,甚至准备可能需要的专家证词(Expert witness)。
比如,为了反驳mp3 LA关于“心理声学模型”专利的侵权指控,李志远团队需要详细解释启明芯芯片中采用的感知编码算法的具体实现方式,并找出与专利权利要求描述的关键差异点。
又比如,为了支持专利无效的主张,技术考古小组需要将他们找到的那些晦涩难懂的80年代末期学术论文翻译、整理,并由技术专家出具报告,论证这些论文如何构成了对mp3核心专利的现有技术(prior Art)。
这场法律战争,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不断吞噬着启明芯的资源和精力。仅仅是支付给美国律师团队的费用,每个月就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赵晴鸢的财务报表上,法律费用这一栏的数字开始急剧飙升。
但启明芯没有退缩。林轩深知,这场仗必须打,而且必须打赢!这是扞卫公司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立国之战”!
凭借着充足的资金储备、顶级的法律团队、以及自身在技术上的充分准备,启明芯在美国战场上,顶住了mp3 LA的第一波猛烈攻势。他们成功地利用程序性手段拖延了诉讼的进程,更重要的是,在初步禁令的听证会上,怀特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雄辩的口才,成功地说服了法官——启明芯并非恶意侵权,且禁令不符合公共利益——最终,法院驳回了mp3 LA要求禁售pioneer的初步禁令申请!
这个结果,虽然并不意味着启明芯最终会赢得诉讼,但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性胜利!它意味着pioneer可以在美国市场继续销售,启明芯的现金流不会中断!这也极大地提振了公司内外的信心,粉碎了那些认为启明芯会“一触即溃”的谣言!
当消息传回香港总部时,整个公司再次沸腾了!林轩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顶住了!我们顶住了第一波!”他在内部庆祝会上举起酒杯,“但这只是开始!美国的仗打响了,欧洲的战火也即将点燃!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用我们的技术,用我们的产品,用我们的决心,告诉全世界——启明芯,是打不垮的!”
诉讼的烽火已经在美国点燃,启明芯虽然在首轮交锋中取得了宝贵的阶段性胜利,但真正的硬仗还在后面。而与此同时,欧洲战场上的硝烟,也开始弥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