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玄祁看到林沫同意了自己的提议很是高兴,上去就把林沫搂在了怀里,林沫任金玄祁把自己抱在了怀里,不过嘴巴还是没有绕过他,极小声极小声的对着金玄祁的耳朵说道:
“谁是你夫人,那是有窃听器的缓兵之策,也是稳定人心之策,如此别人更不会对我有所怀疑,你可别美,这事儿结束以后就得给我好好求婚,要单膝跪地的那种,不然我就掰断你,让你断子绝孙。”
一听到断子绝孙这四个字的时候,金玄祁叹口气,女人啊,果然还是对那种仪式感莫名的执着,连自己怀里这个叱咤风云的沫老板也不例外。
“是的,夫人。”
两个人相拥而眠,谁也没有睡得很沉,不是自己的安全站,他们睡的都并不安稳,不过有对方的怀抱,彼此都还能感觉到幸福和温暖。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两个人起了床,林沫把窃听器上面的纸巾揭开,就和金玄祁来到了客厅。
客厅这个时候还没有人,林沫和金玄祁坐在沙发上,等待他们带着东西过来,然后开始治疗。
大概过了五分钟,其他的人就到齐了。陆浅希和苍琼的脸色明显不太好,整个人的状态也很低沉,林沫看到这两个人的黑眼圈无奈的摇摇头,不怨他们睡不好,换谁,谁也不能睡得好。
这次刘胖子和小曼也都在,表情都很凝重,看样子事情他们已经知道了,林沫看向刘胖子,看刘胖子朝自己摇摇头,就知道刘胖子并没有把弄假纹身的事儿说出来。
他不说,林沫也没必要提。
小曼把盛东西的托盘端上来以后,有些忐忑的看了金玄祁一眼,问道:
“玄祁哥,如今咱们怎么办?”
“怎么办?救呗。东西都准备好了么?”
小曼把东西从托盘里一个一个放到了桌子上,林沫一个一个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问题,不是她信不过小曼…
算了,找什么借口呢。
她就是信不过小曼。
这女人当时除掉大胸女的时候可一点儿都没手软,她现在脑海里还有当时大胸女临死前脸上的愤恨和不甘心。如今她还是要提防小曼,要是她再起什么坏主意,伤了苍琼没什么,本身这个苍琼和她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可要是伤了金玄祁。
林沫一定会把她剁成肉泥,拿去喂丧尸。
一切准备就绪以后,金玄祁拿刀把自己和苍琼的胳膊都划破,然后按照林沫之前救人的顺序挤了一小碗的血。
金玄祁的血在能力的侵染下变成了银白色,泛着丝丝寒光。
不一会儿林沫就看到苍琼的手臂上还是有波波起伏,那是那些虫子来了。
一只,两只,三只,十只。到第二十只的时候,手臂上才没有了波动,林沫把手放在金玄祁的那碗血上,她也发动了能力。
果然在林沫也发动能力以后,苍琼的胳膊里又爬出了十多只…
林沫似乎搞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了。
水里的虫子是会长大的,也不会繁殖,长到最大也就是把宿主的身体撑破。
但是这血里的虫子不是会长大的那种,这血里的虫子很可能会自我繁殖,不然如果一下子出现了这么虫子,宿主不可能发现不了,也就是说最开始可能也就是三四只,然后…慢慢的在宿主身体里自我繁殖…
这就很麻烦了,一般不会繁殖的吧,顶多七八只也就完事儿了,这东西最起码几十只…甚至百十只!
最可怕还不是数量。
是林沫根本就感应不到这东西到底还有多少…
如果没有清除干净…就会很麻烦啊。
她开始和在随身空间里的危月燕聊天,想问问危月燕有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的信息。
“你能不能看清楚这里还有没有那个虫子?”
危月燕这两天因为林沫来到了N城,所以它就在林沫的随身空间里休息和修炼,并没有关注林沫的事儿,结果在被林沫叫起来,认真的动用能力查看了一下以后,有些惊讶事情的发展,和林沫说道:
“没有办法的,他身体里还有虫卵,只有几味珍稀药材熬成药才有可能把这个虫子给除尽,这个虫子叫做血影虫,这东西可以吸食人身体里的能量给宿主…”
“什么药?”
林沫很惊奇,危月燕竟然知道这是什么虫子,太棒了。早知道就应该早点叫危月燕帮忙。
虽然说这女魃和危月燕都是方壶世界的,知道这个虫子不应该这么稀奇,但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如果自己问阿金的话,阿金…
林沫脑子里出现了那条傻狗哼唧哼唧的样子,哎,算了。
对于娄金狗的要求不要太高,只要忠诚可爱就成了。
“赤练果一个,人参,灵芝各二两,还有一滴女性觉醒者的精血。越精纯越好…但是切记,精血不是把血变成什么颜色,而是身体里本身拥有的高纯度的血,把这些东西用两碗水熬成一碗。”
林沫冷哼了一声,这次想要不掺和估计是不可能了,越精纯越好的精血不就是说她么?
不管男的女的,目前她还没见过哪个觉醒者的能力超过她。
林沫叫停了金玄祁的救治,看了一眼已经很虚弱的苍琼说道:
“我刚才感应到你的身体里有虫卵,虫卵不会被这些血所吸引。胖子,去药店给我整些人参灵芝回来,分成二两二两的,再给我找一个会煎药的。快去。”
刘胖子得到命令点头就往外面跑。
林沫对于刘胖子的要求有点儿高,别人的话可能只要能找来点儿人参就不错了,但是林沫知道刘胖子的能耐,别说熬药的人了,就是要他把药熬了,她都放心。
不过,她不放心小曼,所以只能让刘胖子找来个会熬药的人,让她亲眼看着那个人熬,她才放心。
“这是什么招数?喝中药?”
苍琼觉得林沫是个神奇的人,自己的女朋友算是他见过的女人里最厉害的了,没想到林沫出现以后自己的女朋友直接被比下去了。
他是喜欢比较强势的女人,最开始自己死去的女友就是个很强势的女人,自己管理一处酒吧,饶是那么多无赖,也能把酒吧弄的有声有色,现在的陆浅希也是个强势的女人。
苍琼觉得女人还是要有气势和能力才更有魅力,这也是为什么他不喜欢小曼,这个女人太温柔了,做蓝颜知己可以,但是做一辈子的伴侣,真的是做不到,不过小曼的温柔确实有时候也会让苍琼恍惚。
如果真的要找一个心目中的标准,他喜欢那种痴迷的,旗鼓相当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