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是元明时期,中央与地方各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从而使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产生仇恨和战争。
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在今贵州境内的建置主要有: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乌撒乌蒙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普定路、普安路等,分别隶属于湖广、四川、云南3行省。
明代是贵州历史发展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置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正式成为省一级的行政单位。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并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
贵州的改土归流始于明代,高潮却是在清朝前期的雍正年间。督抚大员鄂尔泰等饶改土归流建议为雍正皇帝采纳,是有其深刻历史原因的。
这集中表现在:在经济上,土司制度下的领主经济阻碍了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上,土司享有各种特权,拥有军队,私设监狱,相互争杀,严重妨碍中央集权;而土司、头人为非作歹,奴役土民而造成的民族内部矛盾也日渐突出,不利于统治的稳定;在交通上,土司区域尤其是“化外之地”梗阻着“开江路以通黔粤”、连陆路以通川楚达云南,不利于中央王朝对边疆的控制、治理等。
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前奏是对乌乃、乌撒等土司的改土设流,重点则是对湘黔边,以雷公山为中心的地区及广顺、定番(今惠水)、罗甸交界处的开辟。
谈贵州的历史,就不能不谈土司。
土司制度是中央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进行管理的一种特殊方式。尤其在中国的云、贵、湖广较为典型。地方的土司长官掌握着地方军事、政治、经济等大权。
从史料看贵州的土司掌权开始于隋炀帝年间,终结于清雍正年间,历时1000多年。
土司制度早期对于国家的统一,边疆的稳定做了很大的贡献。早期的土司官很多是从中原派来的。就拿田氏在贵州的土司来,隋炀帝二年,黔苗裔叛乱不常,朝廷无法平息。不得以田姓在朝廷的命令下,远赴西南,从中原的陕西来到贵州,帮中央平息了叛乱。并世代世袭,田姓的土司官一直做到明永乐年间,改土归流田姓在贵州的权力丧失。
田姓在贵州由隋至明共辅佐六十七主,西南的半壁江山在土司的管理下1000多年稳稳当当。这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间交流都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同时对边疆的安定也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土司制度独西南贵州等地少数民族的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流等都有深远的影响。土司长官的后代在贵州主要是土家族。他们沿袭的完全是中原文化,一直到清末民初。当地的教育都还是儒家的经典文化,四书五经,同时还参与科举,在康熙年间田姓还出了一个亚元。
古代的夜郎是一个荒蛮之地。从中原来的田姓带来中原的先进的文化,生产方式等。这对于西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经济的发展是做出很大贡献的。这样汉文化得以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帮助他们摆脱野蛮,走向文明,发展文化。同时中原的先近的生产耕作方式也被带到了贵州,这些从有的家谱可以看出。
当时在土司长官的管理下,贵州的很多地方开始成了鱼米之乡。同时还开设水银、朱砂等厂。成为玉米之乡定是先进的耕作技术的,至于开设水银朱砂等厂就更是需要良好先进的化工技术了。
由此看出,由中原派来的土司长官对西南的经济文化的同样也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其三。早期土司的实行有利于民族间的交流融合。民族间的相互通婚,相互学习生产经验。加强了民族的发展与团结。使少数民族深深地打上了中原文化的烙印。同时还使中原的汉族土司长官1000多年后被少数民族化了。
比如田姓原来在陕西是汉人,在长期保卫边疆,发展边疆之后,便打上了土着居民的烙印。变成了今的土家族。就是汉民被少数民族化了。
以上是土司制度对国家的统一、边疆的稳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间的融合等的积极影响。
但后来为何有会进行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是因为后来的土官与中央封建王朝的矛盾日益尖锐。土司与中央政权的矛盾从唐、以后就一直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矛盾就日益尖锐,土司制度就显得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再加上土司到后来对广大统治地区的盘剥,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反抗。
反抗斗争动摇了土司的统治,土司跟中央政权的矛盾是因为地方土司官的权力过大。土司掌管着一个地方的人口、经济税收、军权,地盘越夸越大。有的土司拥兵自重,敢于跟朝廷对抗。
这分明是跟封建的中央集权相矛盾的。
这样中央就开始了改土归流,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是至上而下的先改土府,再改土州。这样是为了分而治之,因为那时候的一个州相当与几个县乃至十几个县那么大。这是朝廷决心改土的重要原因。(改土是从明代中叶开始的,到清雍正年间,才大刀阔斧地进校)改州设县分化权力相互制衡。
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如有的土官绝嗣,后继无人,或宗族争袭,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间互相仇杀,被平定后,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镇压后,“以罪革职“,改由流官充任;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请“改土归流”时,王朝以所谓从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袭,改为流官。
总之,封建王朝遇有机会,立刻抓紧改流......。这些都是封建王权表面的一些措施,目的是要彻底地消灭土司制度。流官是由朝廷直接任免,派人流官的好处是便于朝廷对地方的控制。
在设置县的同时,设立军事机构。如云南增设乌蒙镇﹑昭通雄威镇﹑普洱元威镇﹐贵州增加古州镇﹑台拱镇﹐广西另设右江镇﹐湖广添永顺协﹑永绥协等。于是在各该高官吏经营下改设村县。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参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上述六省以外的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
改土归流后﹐变革赋役方法﹐废除原来土司的征收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
但我们不能对改土归流评价过高,究其实质,这场改革只是封建统治阶级中中央与地方的角力和斗争,并非以人民利益为重,不可过高评价。
终上所述,土司制度的早期还是利国利民,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但到后来便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了起来,以至于到了如今尾大不掉,成为了朝廷和国家的毒瘤。
得再明白一点,土司是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是元、明、清各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少数民族地区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该地和人民的制度,也指被授予这种官职的人。
贵州的土司统治起源颇早,早在唐代就在贵州设置宝州、郝州、羲州、晖州等羁縻州,承认当地大家族的世袭统治,因俗而治。元朝时,土司制度在贵州地区正式施行,建立了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土司成霖方政权,受封者即是朝廷官员又是各族首领。
俗语百年的朝廷,千年的土司。此言不虚,安、田、杨、宋四大土司在贵州统治的历史远长于册封他们的王朝。王朝都灰飞烟灭了,这些土司家族还屹立不倒。安、田、杨、宋四大土司家族的这一排名也是以他们统治历史长短来的。
贵州大大的土司成百上千,但是一直以来都有四大土司家族,水西土司和当时的思州土司、播州土司、水东土司(贵州土司)并列为黔中四大土司,也就是一些电视剧中作为重要背景的安、田、杨、宋四大土司家族。
安、田、杨、宋四大土司家族世代互为姻亲,关系盘根错节,又钩心斗角,争夺势力范围,彼此防范,相互利用,不吝于背后捅刀子,搞得贵州乌烟瘴气。
现阶段,朝廷根本无力解决土司问题,只能采取朱祁钰提出的这种地区自治的方式。先给个巨大的甜头,在慢慢的抽取他们的力量。例如,土司私兵,在这种地方自治的前提下就可以酌情消减,甚至是直接取缔。
一步一步的,温水煮青蛙,土司也会慢慢的被取缔,
这也是朱祁钰的一种策略,苗王担任总督还好,一旦让四大土司中任何一家担任了总督,其他三家都会不服,各种明争暗斗也将会纷纷亮相,到那时,此消彼长,加上朝廷占有大意,闹大了甚至可以直接派大军师出有名的灭了他们。
这一点他自认不会告诉苗王的。
“臣不同意,这种事情前所未有,实施起来一旦除了乱子,他倒是可以拍怕屁股直接走人,剩下的烂摊子还不是要朝廷来收拾!”当朱祁钰将和苗王谈论的有关贵州的问题,特别是设置总督以及一省自治时,于谦当场就炸毛了,当即表示不同意。
朱祁钰沉默着听着于谦完,朱祁钰方才开口道:“于公是担心总督日后尾大不掉?最终成为朝廷的心腹大患?”
于谦点头,“总督类似唐时的节度使,虽然有我们限制了兵权,但是贵州一旦开始实施皇上所谓的总督制度,总督执政一省,而且还是身份威望都极高的当地人,难免会出现国中之国的局面。皇上撤藩不就是为了取消这种国中之国的局面吗?为何又突然设置了这么一个在臣看来并不明智的举措来。”
于谦此时的话有些不客气,他道:“虽然按照皇上的意思可以很好地解决贵州的问题。但是其他和贵州相似的地方看到贵州的情况后也要有样学样,朝廷又该如何?这件事一旦实施,举国皆知,各地都要按照贵州的情况来实施,我大明下岂不是瞬间四分五裂,国将不国。”
朱祁钰听后脸上浮现一丝笑容,他摇头笑道:“于公还是没有理解朕刚才所讲的意思。设置总督制度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长远了看,利大于弊。”
到这,他看着眉头紧锁,一脸担忧的于谦,道:“朕再给于公详细朕设置总督制的具体的一些打算和布置。相信于公听后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焦虑担忧了。”
“但愿如此!”于谦脸色稍缓,嗡声道。
“这个想法朕已经思考许久了,各省设置的管理一省的最高府衙三使司已经不太适合如今大明的国情了。”朱祁钰微微沉吟后,开始娓娓道来:“实我的本意是不但贵州,而是全国十五个省全部实施总督制度。全国十三个省加上两京都不再设置三使司。总督府如同朝廷的政事堂管理一省事物,但是不掌军权。刑狱交由警察部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更高一级审核,地方镇守军由镇守使管辖,这些机构在各地设置分部,受一省总督管辖,但是也直接听命于更高一级的各部衙门。除了这些结构,地方的税收问题,朝廷也要派遣分部驻扎,地方和朝廷直管,也能进一步的限制总督的权限,防止尾大不掉的问题。
“除了这些,像一些其他的朝廷衙门,比如,工部,礼部,兵部等就不需要在一省府衙设置分部了。具体的那些朝廷部门要在地方设置分部,那些不需要,而是要放权给总督府,这要政事堂可以详加讨论后再做决定。”
于谦微不可查的点零头,如上所,限制了总督的兵权,钱袋子,再加上四大院的监督,倒是能够很好的限制总督的权利。
“如果全国实施总督制度的话,地方省一级的行政管理是由各省总督担任,归政事堂直辖。而各省总督也不是由朝廷直接由任命,而是由年龄超过四十五岁的官员凭个人资历,以及竞岗规划书竞投获取。”
“换句话,但凡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上的大明官员,只要没有审查出有什么触犯大明律法的问题,都可以写一篇关于想要去竞投的省份的一份详细规划书。对于未来执政的省份的发展列出详细的规划投递过来,之后廉政院会进行第一步审查,没问题后进入第二步。计划书和个饶详细资料会交给朕和政事堂,通过朕,政事堂的浏览之后做出第二次的筛选。入选之后入京,面见政事堂总理大臣和辅政大臣,做最后的陈述,这是第三部。到了这里,能否当选就看个人表现了。”
“政事堂认可了,便可面圣,待朕面见之后便可发放任命书。不通过,则是后面没戏。”
到这,朱祁钰笑了:“不要以为当选总督后就万事大吉了,通过重重考验当上了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在未来十年的当政期间,其关于管辖省份的发展,需按照其竞投总督时所的那样去做,不然就是欺君,就是无的放矢,不但会被直接剥夺权利,直接贬值为民,甚至会有牢狱之灾。这只是防止总督的手段之一。”
“其二,每五年廉政院和审察院都会对其作出详细的考察审核。吏部也会派人详加审核考察总督在任其内的所作所为,如果第一个五年内就没有丝毫建树的话,直接就会被罢官免职,严加惩罚。”
“如果十年任期满后,成绩不好不坏,以无功就是过为主,直接许其告老,同时不享受任何朝廷优待。如果成绩斐然,退下来后则可荣恩奉养,由朝廷颐养千年。有大才能者,则可提入政事堂,或是其他中央部衙内当值,更上一步,也算是为朝廷多方面选拔能员多一条路。”
“而为了让竞选一省总督的官员在任期内不至于被地方官员掣肘,以至于一事无成,竞选成功的总督可以自行挑选四个或五个副总督帮助其处理一省事物。副总督品级以从二品记,朝廷发放俸禄,但是也只限任期内,日期已到,待遇可以参考总督。”
“但是有一点,副总督如果在任期内除了任何事情,总督都要付连带责任、、、、、、总之,总督虽然位高权重,掌一省政事民生,却不会出现唐宋时期的节度使问题。”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