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苏夫人捧在手心里娇养的苏雪梅,精挑细选了个世家子弟,结果年纪轻轻就守了寡。
守寡了,还没有孩子,留在婆家被人阴阳克夫,虽然夫君很爱她,临死前放了和离书,但终究是名声受损。
和原主这个一早就并不看好的农家长女而言,苏雪梅的婚姻那是完全比不得自己的长姐。
一个样样都不如自己的人,最后嫁的比自己好,长的比自己好,以前看不起原主的人也开始讨好巴结,心里的不平衡就产生了。。
另外一个,负心汉张闻君在朝廷中站稳了脚跟,便开始寻找真爱。
一次偶然的机会,南下祭祖,遇到了旧情真爱,两人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彼时原主还大着肚子替张闻君管理后院,掌管中馈,侍奉公婆,教养儿女,照顾丈夫的兄弟姐妹。
张闻君的父母打心眼里就瞧不起原主这个自小在农村乡下长大的,认为原主配不上他们的儿子。
可是原主除了被丢去老家长大,礼仪才情方面确实比不得张雪梅之外,人情世故,掌管中馈,管教下人,样样比只知道阳春白雪的张雪梅强。
更甚至是,原主还有一手好的厨艺。
原主曾经因为一手的好厨艺,讨得了太后娘娘的欢心。
原主尽心尽力照顾一大家子,结果自己的丈夫出轨,自己的儿女也是认贼作母,人还没死透呢,就被好大儿逼着答应接苏雪梅进府。
上辈子原主不是病死的,而是活生生被气死的。
自己的长子,张口闭口都是姨母。
劝她大度,不要斤斤计较,自己的亲妹妹能屈尊降贵下嫁到张家做继室,原主理应感恩戴德。
话里话外都是在说,她一个农家女,大字不识的村妇,霸占了状元郎夫人位置十几年,既然人快死了,就该痛快的让出位置。
而这个位置谁来坐都不行,就得温柔善良,仁慈贤良的苏雪梅来坐。
原主好歹也当了十几年的当家主母。
这些话外之音如何听不出来?
她只是病入膏肓,快要死了。
又不是耳聋眼瞎,听不懂人话,看不出人世。
自己的儿女巴不得自己早点去死,好让苏雪梅进府的行为与嘴脸,深深刺痛了原主的心。
本就是弥留之际,当天夜里,张闻君来了一趟,告诉原主,这辈子从未对原主有过爱意,他真正爱的人,是苏雪梅。
“子扶告诉你了吧?你死后,雪梅代替你作张家的主母,这是你和我亏欠她的,雪梅善良,不愿逼迫与你,我只是不想让你不明不白的走,所以特意来告诉你一声,不要恨我们,这是你亏欠我们的。”
原主被气的说不出话。
她很想问,自己哪里亏欠了他们?!
又是哪里亏欠的苏雪梅?
怎么一个两个的,都来劝自己大度让步妥协?
没有搞错的话,自己才是那个最委屈的吧?
就因为一个和尚的话,说她克父克母,于是她只有几岁便被丢到了乡下庄子里,一直长到十五岁才被接回府。
接回府也被苏父苏母良心发现觉得亏欠了这个长女。
而是因为张闻君的父亲救了苏父,苏父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便做主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张闻军。
苏父和苏母有三子两女。
苏雪梅是捧在手心心里的珍珠,打小就是美人胚子,聪明的不像话,几乎是人见人爱。
又是府里老夫人的心肝宝贝,自然不可能下嫁给一个庶子的儿子。
那怎么办呢?
话已经放了出去,人不能言而无信。
这时候苏父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有个女儿。
那就是被丢去庄子上的长女苏九希。
是的没错。
原主不过是苏父作为答谢张父救命之恩的工具。
张父想巴结苏家,以为能借着救命之恩为儿子讨来一门好婚姻,从此便有了岳家的帮助,如此以后官场求学都有人照应。
结果苏家塞过来一个听都没听说过的女儿。
这个女儿还是自小就被丢在庄子上养的村妇。
与大家闺秀娇娇女苏雪梅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一介农妇,如何配得上他的儿子?
原主还没进门呢,就已经招惹了公婆的不快,丈夫的不喜……
好在原主虽然养在乡下,但是与苏雪梅有五分相似,容貌昳丽艳绝,就是不通文墨,但也能勉强将就……
再说……因为这个事儿,苏家自觉愧对于张闻君,所以对张闻君多有提携。
张闻君成了天子近臣,这步棋便没有走错。
再意外得知,张闻君从未放下过对苏雪梅的爱意,而苏雪梅一直守寡在家。
郎有情,妾有意,何不在一起呢?
可惜了,有个碍眼的挡在中间,那个碍眼的人,就是当初被塞给张闻君的原主。
原主嫁给张闻君之后,就心里清楚,自己配不上玉树临风的张闻君。
所以她努力的去读书识字,去学习煮茶调香,去弹琴,去跳舞。
但即便是她学的再快,并且学的也不差,依然入不了张闻君的眼。
即便是原主,如何孝顺,如何在京都贵妇圈子里游刃有余,她在娘家苏家人眼里,依旧是那个拿不出手,会让苏家蒙羞的村妇。
如果原主消失就好了。
那样他们的乖乖女就能顺理成章的与贤婿在一起。
于是,一场除了原主不知道,两家人都秘而不宣的计划开始了——默认张闻君与苏雪梅在一起,默认两人生下的孩子是嫡子嫡女。
默认原主病死,苏雪梅是张府名正言顺的当家主母。
所以原主死后不到一个月,苏雪梅就被张闻君八抬大轿娶进了府里。
就这,还是打着原主的幌子做的,终究是怕世人指着脊梁骨骂无情无义,也怕言官的笔,怕同僚贵妇的鄙夷。
苏雪梅进来后,又收养了个十几岁的男孩当做嫡子养,据说那个嫡子长的与原主有五六分相似。
都说是为了纪念原主这个姐姐才收养那个孩子的。
世人都夸两人重情重义。
却不曾想,那个收养的孩子就是两人苟且时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