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发黄的日记本三
我摇了摇头,甩出这个荒唐的想法。
送送对于温莎小姐,他们只不过是陌生人,又为什么要克制对于陌生人的喜欢。
也是那次以后,我发现,送送再没有向温莎小姐伸出过小手。
温莎小姐的表情有点受伤,但很快垂下眼,无聊地把玩手腕上的新首饰,好像她一点也不在乎。
我曾经试图请求温莎小姐给送送取一个名字。
她当时眯了下眼,脱口而出了两个我听不懂的单词。
我没学过英语。
但好像送送也用不上英文名称。
我小心翼翼地问,起一个中文名字如何?
叶玫瑰?
温莎小姐带着点调笑的语气说道。
首先,我不知道“叶”这个姓氏来自何处。(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温莎小姐的母亲姓叶,而温莎小姐的中文名字就是叶娜珈)
其次,额……我想,这个名字不太适合一个男孩子,即便是幼时的乳名也不合适。如果送送是女孩,这或许会是一个惊艳的名字。
总之,取名字的事情被不了了之。
我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女人,主教神父等人又都是外国人,不会深入了解东方的文化,温莎小姐身上有一半的东方血脉,但她起的名字……我不敢拿来祸害孩子。
至于送送以后的名字,我希望等他长大一些后由他自己来取。
名字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终究不是自己的。
更何况,送送的父母还将他抛弃了。
他更加不需要去承受来自他人的期望了,他的名字,他的东西,理应全权由他自己掌控决定。
……
记录送送——
一岁,喜欢看雾。
虽然早早就学会了说话,但似乎并不热衷于与人交流。
他偶尔会在我织衣服的时候凑到我身边,默默地用软乎乎的小脸蹭蹭我。
两岁,早慧。
不仅已经学会了走路,甚至我隐隐觉得,他能听懂大人交流的所有的话。
比如我做针线活找不到了什么东西,他就会递给我。
我和同伴们一边闲谈一边缝制衣服,说完闲话找不到图样、线筒什么的时候,他已经冷着雪白的小脸,乖乖递到了我的手中。
就好像,他知道我下一步要干什么,甚至一直在默默听我们的谈话,在我找不见物品的时候随手精准地递了过来。
这种贴心的帮忙行为,下意识熟练得像个成年人。
可他才两岁。
简直聪明得不正常。
对此我得出结论。
嗯,我们送送是神童。
三岁,喜欢看雾+喜欢看童话书。(那时候,他已经认了不少的字)
四岁,喜欢看雾,看完了教堂里仅有几本童话书,开始看能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五岁……
抱歉,我只陪他到五岁。
温莎小姐是在送送三岁的那年离开的教堂,她应该是返回英兰了。
但后来的两年,她回来过两次。
都是在每年的雾临日,我所猜测是送送生日的那个时间。
每年的雾临日,她都会为教堂里的孩子们购买大量的玩具礼物,很多很多,多到每个孩子都能拥有抱不完的礼物。
前三年,我还误以为她在庆祝雾临日。
可是送送四岁和五岁的那年,她又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从国外飞回教堂,只是为了给福利院的孩子们过节?送礼物?
这恐怕任谁都无法信服。
我有一个很疯狂的猜测。
我怀疑送送是温莎小姐的孩子。
这不是毫无由来的臆测。
我的鼻子很灵敏,就小就能精准识别各种草木花香。
送送的襁褓中,有一块包裹孩子所用的薄绸,极柔软的贴身布料,像是从衣服上撕扯下来的,那上面残留这很淡很淡的香味。
我从未闻过那种味道,所以不知道这味道出自什么花木。
直到,温莎小姐院中花开的那一日。
……
温莎小姐的庭院种满了一种华丽而圣洁的花,绚烂的瑰红纠缠着似雪圣洁的白。我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花,将两种完全不同的极致颜色糅杂在一起,仿佛炙热与霜寒的共生。
花是三年前种的。
三年后,花开了,温莎小姐却已经走了。
她是在花开的前一个月离开的。
她没有看到花开。
照顾花的修女说,它叫——
都铎玫瑰。
都铎玫瑰的气味,和薄绸上残留的香味,如出一辙。
像是源头和淡化后的微弱气味。
这座贫瘠而蛮昧的山是生长不出都铎玫瑰这样高贵的花,薄绸上的香味来源于哪里不言而喻。
我当时心神巨震,没有仔细听身边修女介绍都铎玫瑰的产地、习性以及种种,但她突然说了两个我听不懂的单词。
“tudor Rose”
修女说这花的英文名字叫tudor Rose。
眼前仿佛天晕地眩,我听过的,我听过这两个单词。
温莎小姐为送送取的名字就是它。
……
是的,温莎小姐一定和送送有什么关系,即便不是亲生母亲,也会是亲人。
修女说温莎小姐最喜欢的花就是都铎玫瑰。
她将最喜欢的花作为送送的名字,她是什么意思?
我胡乱猜想了很多。
我捡到送送的那一年,她很快来到教堂。
她对其他孩子有种一视同仁的冷漠,却偏偏对送送有些反常。
雾临日可能是送送的生日,她偏要在那一天大张旗鼓地过节,送给孩子们那么多礼物。
难道说,她只想借此将礼物给送送。
她喜欢盯着送送看,却又克制着不去靠近。
孤寂而冷漠得像一大一小两个漂亮的冰块,你不理我,我不理你。
一切并非无迹可寻。
我突然想起,送送两岁的时候。
那一年,全世界都在爆发一种传染性疫病。
那一年,也是白雾颜色加深彻底转变为黑雾的一年。
不知道是不是年龄过小的缘故,送送罕见地发了一场几乎危及生命的高烧,在此之前,他几乎无病无灾的。
那场高烧来势汹汹,处在温度计最顶端的温度整整七天居高不下,送送全身烫到我一度认为他活不下来了。
我没有一点办法,哭得眼睛痛得要滴血,后来视力严重下降,不得已戴了眼镜。
温莎小姐发了很大的脾气。
她从来都是高傲又游刃有余的,她守着她的高贵与冷漠,美丽地装点自己。
可那段时间我觉得她要疯了。
教堂里原本就有一栋医院,制备着医生和全套的医疗器械。
但那段时间,每天都有无数直升机在头顶打转,医生,更权威的医生,不同医疗领域的教授大能,急匆匆赶来,在束手无策又被撵走,换了一批又一批。
我神情恍惚。
我听到温莎小姐不顾体面地对着那些人喊。
“我不管什么原因什么结果!”
“治好他。”
“当初!当初不是你们说没有任何问题!”
我不知道那些医生说了什么,温莎小姐的声音变得疲惫而颤抖。
“治好他……”
“他不能死……”
“听明白了吗……”
“我要他活着……”
“无论如何我要他活着长大,做不到就全部去死。”
……
我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